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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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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
1.事實發生日:111/05/1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直接持有100%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25,12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2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鴻超環保公司業務需要,向銀行申請融資 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11,31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背書保證公司償還借款即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依合約約定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93,04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07,08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5.5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1.3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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