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01/112.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12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資訊。更正前申報資訊:(1)本公司截至上月止資金貸放餘額(仟元):0(2)本公司資金貸放最高限額(仟元):0更正後申報資訊:(1)本公司截至上月止資金貸放餘額(仟元):10000(2)本公司資金貸放最高限額(仟元):100003.因應措施:更正申報資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