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訂定定價日及私募價格等相關事 |
|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訂定定價日及私募價格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03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洽定之特定人皆非為本公司之關係人,應募人名單及其認股數如下:(1)林信一,220,476股(2)林信又,195,458股(3)周世恩,69,048股(4)黃昱任,132,784股(5)新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99,450股(6)協益鋼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2,784股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應募人如屬法人者,應揭露下列事項:法人名稱 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 與本公司之關係 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 --------------新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捷企業有限公司(12.99%)、 無 林信一(12.41%)、 無 鑫澄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09%)、 無 洪子琄(9.68%)、 無 林信又(7.50%)、 無 星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42%)、 無 永安王投資有限公司(5.26%)、 無 林怡君(5.26%)、 無 黃富雄(3.50%)、 無 許威霆(3.75%) 無------------------ ----------------------------- ---------------協益鋼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黃光孚(61.3%)、 無 張國洋(2.51%)、 無 賴彥旭(4.76%)、 無 黃昱任(1.92%)、 無 黃昱安(1.92%)、 無 昱輝創業投資有限公司(27.59%) 無4.私募股數或張數:1,450,000股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450,000股。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價格係依據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之定價原則訂定。(2)本次私募應募人認購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並無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股價之情事。(3)本次私募以109年12月3日為定價日,定價原則為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以前三十個營業日均價12.64元為基準,或以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109年第二季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2.27元為基準,取二者較高者為參考價。故係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均價12.64元為參考價格,而實際私募發行價格則以不低於此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4)本次實際私募發行價格為14.5元,為參考價格之114.72%,符合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之定價原則。(5)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普通股之流動性有三年轉讓限制,故本次實際私募發行價格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用於轉投資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擴展營運規模、強化公司競爭力及創造股東長期價值。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金市場狀況、籌資時效性、發行成本等因素後,透過私募有價證券方式籌資,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故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本次私募洽特定投資人時,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公司與應募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且鑒於私募資金用途係轉投資所需,並對公司擴展營運規模、強化公司競爭力及創造股東長期價值有正面助益。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109/12/0311.參考價格:12.64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4.5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僅可轉讓「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對象;俟本公司股票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完成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審核程序後,始得提出上櫃交易申請。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21,025,000元整,繳款期間為109年12月3至109年12月17日增資基準日暫訂為109年12月17日,若有調整擬授權董事長另定之。(2)為配合本次私募,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之契約或文件等一切相關事宜,如有未盡事宜及因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而有所變更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